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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泰基石要约收购聚隆科技13%股权上市公司控制权将变更

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19-07-30 08:09   阅读量:16319   

7月28日晚间,聚隆科技(行情300475,诊股)发布公告,其股东领泰基石向除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以外的聚隆科技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600万股,股份比例为13%,要约收购价格为14元/股。

此次要约收购目的旨在取得聚隆科技控制权,不以终止聚隆科技上市地位为目的。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上述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3.64亿元,均来源于收购人领泰基石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此次要约起始日期2019年7月30日,要约截止日期2019年8月28日。

如期发起要约收购

回溯前情,2019年5月16日,领泰基石的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弘唯基石系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签署协议)与刘军、刘翔、宁国汇智及其他18个自然人股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领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代表“华盈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聚隆科技5286.14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14元/股,占聚隆科技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6.43%。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份已经于2019年7月9日完成过户手续。

彼时,领泰基石即曾表示,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对聚隆科技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要约收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具体来看,领泰基石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600万股,预定收购股份占聚隆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13%;要约价格为14元/股。届时,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协助上市公司开拓市场,以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此次要约收购前,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聚隆科技26.43%的股份,刘军、刘翔合计持有聚隆科技35.48%的股份,其他股东持有的社会公众股比例为38.09%。

待要约收购完成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将因此次收购新增13%的聚隆科技股票,其持股比例将达到39.43%,刘军、刘翔合计持有聚隆科技35.48%的股份,其他股东持有的社会公众股比例为25.09%。

由此,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为聚隆科技的第一大股东(合并口径计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动。

收购方拟采取措施改善上市公司盈利水平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领泰基石的实控人为基石资本的董事长张维,领泰基石、领驰基石等皆为张维旗下企业。

基石资本官网显示,这是一家历史渊源深厚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团队发端于2001年,拥有17年投资管理经验,是中国最早的创业投资机构之一。

据悉,基石资本总部位于深圳,在北京、上海、香港、合肥设有分部。目前,基石资本管理了VC、PE、定向增发、并购等类型的投资基金60余只,资产管理规模逾500亿元,在全国位居行业前列。在科技技术、医疗健康、文化娱乐、消费服务等领域,培育和造就了一批行业领袖与细分行业龙头,并获得了持续、稳健、优异的历史回报。

从上市公司层面来看,聚隆科技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产、销售,先后配套海尔、美的以及海信等洗衣机整机厂商,成功开发、推广了双驱动减速离合器、双波轮减速离合器、直驱电机减速离合器一体化装置等系列产品。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2018年,聚隆科技客户订单量减少,导致该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有所下降。受此影响,聚隆科技2018年完成营业收入3.07亿元,同比下降了35.73%。

同时,受销售产品结构变化及聚禾圣等子公司亏损影响(2018年度,聚禾圣亏损1707.52万元,减少上市公司利润939.1万元),聚隆科技完成营业利润2912.05万元,同比下降71.23%;归母净利润3341.46万元,同比下降61.77%。

聚隆科技称,此次要约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但收购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强大的股东背景,其管理层拥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有助于聚隆科技后续的经营管理。

同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获得聚隆科技控制权后,拟通过改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等措施提升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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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