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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计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19-11-21 14:14   阅读量:9589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19-009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9 号)核准,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计量”)首次公开发行 8,267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7.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614,238,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3,980,619.01 元,募集资金净额 570,257,480.99 元。 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81,526,195.00 元 (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32,711,905.00 元);同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522 号)。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元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已投入金额 1 区域检测实验室网 456,580,000.00 456,500,000.00 361,318,674.93 361,318,674.93 络扩建项目 2 研究院建设项目 83,500,000.00 83,500,000.00 25,329,064.01 25,329,064.01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30,257,480.99 - - 总计 600,080,000.00 570,257,480.99 386,647,738.94 386,647,738.94 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5,046,072.36 元(不含税), 具体如下: 单位:元序号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 未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已支付金额 已支付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32,711,905.00 32,711,905.00 -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018,867.93 - 3,500,000.00 518,867.93 3,500,000.00 3 律师费用 1,505,660.44 - 896,226.44 609,434.01 896,226.44 4 信息披露费用 5,094,339.72 - - 5,094,339.72 - 发行手续费及材 5 料制作费 649,845.92 - 649,845.92 - 649,845.92 总计 43,980,619.01 32,711,905.00 5,046,072.36 6,222,641.66 5,046,072.36 注:上表所列发行费用均不含税。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前述相关 内容已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披露。 2019年11 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 386,647,738.9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5,046,072.36 元(不含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鉴证程序,出具了《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529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电计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广电计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已经广电计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光大证券同意广电计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529 号);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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