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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科技傍小米关联交易凶猛6成专利为共有冲科创板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9-11-23 09:26   阅读量:14028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1月20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将首发上会。石头科技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发行股份不超过1666.67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拟募资净额13.02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2.8亿元用于“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1.4亿元用于“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1.3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石头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昌敬。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昌敬持有石头科技30.99%的股份。

石头科技二股东背后有小米身影。三股东则为小米控制的公司。

顺为持有石头科技12.85%股份,为第二大股东。顺为的实际控制人为许达来。许达来兼任小米集团的非执行董事。顺为是顺为三期基金的全资子公司,顺为三期基金逐层向上追溯的最终普通合伙人的股东为许达来和雷军。

天津金米持有石头科技11.85%股份,为第三大股东。天津金米为小米公司控制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雷军。

石头科技2016年尚在亏损,近年业绩突飞猛进。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83亿元、11.19亿元、30.51亿元、21.2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0.90亿元、10.51亿元、35.01亿元、23.46亿元。

同期,石头科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23.99万元、6699.62万元、3.08亿元、3.8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5062.94万元、4371.36万元、4.25亿元、5.28亿元。

石头科技的股东小米始终是石头科技的第一大客户,在2016年甚至是唯一的客户。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与小米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3亿元、10.11亿元、15.29亿元、9.14亿元,占石头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0.00%、90.36%、50.17%和43.01%。

小米对石头科技的定制产品米家品牌扫地机器人的毛利率逐年下滑。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该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8.99%、18.75%、14.99%和13.91%。这使得石头科技的毛利率整体低于同行。三年一期,石头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21%、21.64%、28.79%、32.50%,呈现上升态势,但依然始终低于同行。同期同行科沃斯毛利率分别为33.88%、36.58%、37.84%、37.28%。2016年、2017年,同行福玛特毛利率分别为41%、31.57%。

石头科技回复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称,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和销售业务体系,剔除小米定制产品对公司销售影响,公司仍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除小米定制品牌“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之外,公司具有自主品牌“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和“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考虑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和米家品牌产品共享销售渠道实现收入情况,2016年-2018年,公司与小米关联销售收入与共享销售渠道实现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94.19%、53.59%,小米集团关联销售收入和共享销售渠道实现收入合计占比逐步降低。

石头科技的研发费用率一路下滑,在2016年、2017年高于科沃斯,但2018年及今年上半年已经降至低于科沃斯。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0.39亿元、1.06亿元、1.17亿元、0.81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49%、9.50%、3.82%、3.80%。同期,科沃斯研发费用分别为0.98亿元、1.24亿元、2.05亿元、1.25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07%、2.79%、3.60%、5.16%。

红刊财经报道指出,石头科技研发投入方面疑点丛生。从石头科技披露的研发费用明细来看,其2017年1.06亿元的研发费用中占比最高的竟然是股份支付费用,该项费用金额合计达5110万元,占到了当期研发费用的48.08%。要知道这部分股份支付费用的实质,只不过是技术人员可行权的期权导致的账面浮亏,并不需要公司实际投入现金的,如果不算这部分实际并没有真金白银投入的金额,则2017年实际研发投入仅有5500余万元。2018年,该公司同样还有729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为其研发费用“涂脂抹粉”。表面看起来,石头科技似乎挺重视研发投入的样子,可实际上这只不过是该公司凭借股份支付费用的账面浮亏来为研发费用增资添彩罢了。

截至2019年6月30日,石头科技在境内已取得91项专利,包括19项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5项外观设计专利。此外,还有19项境外(包括中国台湾)专利。但石头科技与米家产品相关的专利为与小米共有。

截至2019年6月末,石头科技与小米共有59项境内专利,5项境外专利。合计64项专利为与小米共有,占小米专利总数的58%。

根据石头科技与小米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等约定,双方均有权自行实施使用共有知识产权,无需向另一方通报及分享收益。

石头科技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公司具有独立的研发部门和研发团队,目前除“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之外的自有品牌产品相关专利均为公司独立申请。同时,根据公司与小米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附件中的约定,公司有权自行实施使用共有知识产权,无需向小米方通报及分享收益。上述条款保障了公司对共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即可以将共有产权用于公司自有产品的设计、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另一方面,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共有知识产权。上述条款保障了公司产品核心技术不受除小米之外的第三方侵犯,公司专利技术的开发、取得与使用对小米不存在重大依赖。

小米定制扫地机器人公司冲关科创板小米是股东

石头科技主营业务为智能清洁机器人等智能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小米定制品牌“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米家手持无线吸尘器”,以及自有品牌“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和“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

石头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昌敬。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昌敬持有石头科技30.99%的股份。昌敬任石头科技董事长、总经理。昌敬的具体简历如下:

昌敬:男,37岁,出生于1982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住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06021982****2512。1999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并先后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7年11月入职北京傲游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经理,2007年11月至2010年2月在微软任程序经理,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任腾讯高级产品经理,2011年2月至2011年12月创立北京魔图精灵科技有限公司并任CEO,2011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百度高级经理。2014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石头科技二股东背后有小米身影。三股东则为小米控制的公司。

顺为持有石头科技12.85%股份,为第二大股东。顺为的实际控制人为许达来。许达来兼任小米集团的非执行董事。顺为是顺为三期基金(ShunweiChinaInternetFundIII,L.P.)的全资子公司,顺为三期基金逐层向上追溯的最终普通合伙人的股东为许达来和雷军。

天津金米持有石头科技11.85%股份,为第三大股东。天津金米为小米公司控制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雷军。

石头科技申请在科创板上市,拟选择五项标准中的第一套标准,即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石头科技拟发行股份不超过1666.67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拟募资净额13.02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2.8亿元用于“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1.4亿元用于“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1.3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2016年尚在亏损近年业绩突飞猛进

石头科技前身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7月3日,全体股东召开首次股东会议,通过《北京石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约定,由昌敬、丁迪、毛国华、吴震共同出资设立石头有限,注册资本为20万元,其中昌敬认缴出资12.24万元、丁迪认缴出资3万元、毛国华认缴出资3.4万元、吴震认缴出资1.36万元。

石头科技2016年尚在亏损,近年业绩突飞猛进。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83亿元、11.19亿元、30.51亿元、21.2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0.90亿元、10.51亿元、35.01亿元、23.46亿元。

同期,石头科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23.99万元、6699.62万元、3.08亿元、3.8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5062.94万元、4371.36万元、4.25亿元、5.28亿元。

股东小米是第一大客户

石头科技的股东小米亦是石头科技的第一大客户,在2016年甚至是唯一的客户。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与小米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3亿元、10.11亿元、15.29亿元、9.14亿元,占石头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0.00%、90.36%、50.17%和43.01%。

石头科技回复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称,2016年,公司产品只有为小米品牌定制的“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系列,故仅有单一客户;2017年及2018年,随着公司自有品牌问世,公司销售渠道拓宽,既有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包括公司官网、天猫、苏宁易购、有品、美国亚马逊等渠道,又有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的线下经销商。同时,随着公司自有品牌的发展,小米模式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逐渐下降。

石头科技表示,从业务合作的角度,公司为小米定制米家产品并销售给小米。同时,小米既是合作方,也是投资人,对公司开拓自有品牌产品并无限制性条款。

对小米定制产品毛利率逐年下滑致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

对比可比公司科沃斯及福玛特,石头科技综合毛利率处在最低水平。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21%、21.64%、28.79%、32.50%,呈现上升态势,但依然始终低于同行。同期科沃斯毛利率分别为33.88%、36.58%、37.84%、37.28%。2016年、2017年,福玛特毛利率分别为41%、31.57%。

石头科技表示,公司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与科沃斯、福玛特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科沃斯、福玛特的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牌,而公司定制产品“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占比更高。对于米家产品,公司与小米通讯对利润进行分成,因此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的毛利率低于公司自有品牌智能扫地机器人的毛利率。报告期内,“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8%、88.36%、47.21%和34.82%,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相比同行业公司较低。

实际上,石头科技的米家品牌扫地机器人的毛利率逐年下滑。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该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8.99%、18.75%、14.99%和13.91%,石头科技2019年推出米家手持无线吸尘器毛利率为13.58%。

石头科技在回复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中称,2016年和2017年,由于公司主要销售米家品牌,因此米家品牌毛利占比较高,但随着公司推出自有品牌,米家品牌毛利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8年,石头品牌毛利增长幅度较大,占比达到70.77%。

石头科技招股书称,由于米家品牌产品定位于性价比,且主要采用利润分成模式,因此米家产品的毛利率低于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毛利率。

据石头科技招股书,,小米作为独立运营的市场主体,可自行或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合作方式开展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与小米“米家”品牌产品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

石头科技自有品牌销售渠道存在部分依赖小米的风险。根据公司与小米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小米对小米定制产品拥有在全部渠道的销售和处臵权。对于自有品牌,公司独立经营并自行选择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选择将部分自有品牌产品通过与小米相关的渠道销售:公司将部分自有品牌产品通过小米运营的“有品”代销平台销售,同时选择小米在中国台湾地区销售自有品牌产品。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自有品牌产品通过上述与小米相关的销售渠道实现的收入金额分别为0万元、4276.38万元、1.70亿元和1.0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3.82%、5.56%和5.02%。

采购依赖单一委托加工商

石头科技代工厂商的选择与更换也存在取决于小米的风险。

石头科技产品全部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无自建生产基地,主要委托加工厂商为欣旺达。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对欣旺达的委托加工采购额分别为5299.93万元、3.31亿元、9.85亿元、5.42亿元,占公司委托加工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68%、100.00%、98.80%和89.17%。

根据石头科技与小米的业务合作协议,对于小米定制产品,石头科技负责其整体开发、生产和供货,并按照小米订单生产和交货。在现有合作模式下,石头科技自主选择与更换米家品牌产品的代工厂商,但根据约定,石头科技在更换产品关键零部件及组装供应商时,需提前告知小米;另外石头科技自有品牌产品代工厂商由石头科技独立自主选择,与小米无关,但目前石头科技自有品牌产品代工厂商与米家品牌产品代工厂商一致。因此,目前公司代工厂商的选择与更换会受到小米影响,如果小米对石头科技更换米家产品代工厂商提出强烈异议,将不利于石头科技顺利选择米家产品代工厂商,进而会影响公司代工厂商的选择与更换。

销售费用率逐年上升但低于同行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销售费用分别为154.21万元、2881.10万元、1.63亿元、1.2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84%、2.58%、5.35%、5.80%。其中广告及市场推广费用分别为0元、144.69万元、5927.11万元、3565.53万元。

虽然一路上升,石头科技的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过去三年,同行均值分别为20.87%、28.42%、22.99%。

石头科技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1)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主要通过小米模式销售,销售费用率较低;(2)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上市时间较短,2018年逐步扩展线上销售渠道及线下营销推广力度,但公司对于推广投入的力度相对于20.87%同行业公司仍较低。

研发费用率一年一下滑近6成专利为与小米共有

石头科技的研发费用率一路下滑,在2016年、2017年高于科沃斯,但2018年及今年上半年已经降至低于科沃斯。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0.39亿元、1.06亿元、1.17亿元、0.81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49%、9.50%、3.82%、3.80%。同期,科沃斯研发费用分别为0.98亿元、1.24亿元、2.05亿元、1.25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07%、2.79%、3.60%、5.16%。

石头科技回复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明显,增速较快,因而显示公司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有所下降。

截至2019年6月30日,石头科技在境内已取得91项专利,包括19项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5项外观设计专利。此外,还有19项境外(包括中国台湾)专利。但石头科技与米家产品相关的专利为与小米共有。

截至2019年6月末,石头科技与小米共有59项境内专利,5项境外专利。合计64项专利为与小米共有,占小米专利总数的58%。

根据石头科技与小米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等约定,双方均有权自行实施使用共有知识产权,无需向另一方通报及分享收益。

石头科技称,上述条款保障了公司对共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同时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共有知识产权。但是,小米拥有单独自行使用共有专利生产相关产品的权利。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石头科技与共有专利相关的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收入分别为1.81亿元、9.89亿元、14.39亿元、7.4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7.43%、88.36%、47.21%、34.82%。

石头科技坦言,如果小米未来单独自行使用共有专利生产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将会对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石头科技回复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表示,在公司与小米合作研发项目的过程中,小米指派一名产品经理、一名项目经理以及一名ID设计人员负责产品定义、项目进程跟踪以及ID设计。公司指派研发人员独立完成产品的具体研发及技术积累的过程。小米不参与共有知识产权的具体发明创造过程及技术升级改造的过程。公司掌握共有知识产权的原理及应用。因此,公司与小米共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升级改造不依赖或受制于小米。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应用了部分与小米共有的知识产权。根据公司与小米的协议约定,公司有权自行实施使用上述共有知识产权。同时,公司掌握该等共有知识产权的原理及应用。

研发投入疑点丛生利润有“整容”嫌疑

据红刊财经报道,石头科技研发投入方面疑点丛生。从石头科技披露的研发费用明细来看,其2017年1.06亿元的研发费用中占比最高的竟然是股份支付费用,该项费用金额合计达5110万元,占到了当期研发费用的48.08%。要知道这部分股份支付费用的实质,只不过是技术人员可行权的期权导致的账面浮亏,并不需要公司实际投入现金的,如果不算这部分实际并没有真金白银投入的金额,则2017年实际研发投入仅有5500余万元。2018年,该公司同样还有729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为其研发费用“涂脂抹粉”。表面看起来,石头科技似乎挺重视研发投入的样子,可实际上这只不过是该公司凭借股份支付费用的账面浮亏来为研发费用增资添彩罢了。

另外,石头科技披露的研发费用本身还存在疑点,就拿2016年来说,其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中,占比最高的是职工薪酬一项,该笔支出共计3433.53万元,占到当年研发费用的87.24%。既然是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那么意味着这笔费用仅是为研发人员支出的薪酬金额,然而有意思的是,根据石头科技披露的审计报告,2016年石头科技短期薪酬的发生总额为3425.50万元,要知道该项薪酬总额应该是所有职工的薪酬总额,也就是说,2016年石头科技发生的所有职工的薪酬总额竟然比其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总额还要低数万元,显然这是很值得探讨的疑点,难道该公司其他诸如管理行政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员工2016年不用拿薪酬,反而倒贴给公司钱不成?要知道2016年该公司除了技术人员以外的员工数量占到了公司员工总数的28%以上,这部分员工难道不用发薪酬的吗?有意思的是,在石头科技的管理费用中还有292.36万元的薪酬费用,也就是说其行政管理人员实际上也是有薪酬的,若考虑这部分薪酬影响后,则其薪酬总额与研发人员薪酬及管理人员薪酬相比差额就更加明显了。

此外,该报道还指出石头科技利润有“整容”的嫌疑。石头科技2018年的采购总额为24.32亿元,此为不含税采购金额。在招股说明书中,石头科技还披露了报告期内其进行采购所发生的进项税金额,其中2018年该金额为4.24亿元,因此其采购与进项税共计发生额为28.56亿元。

那么其当年的经营性负债又有多少呢?从披露的数据来看,当年石头科技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新增金额为1.26亿元,因此理论上其当年支付现金采购的金额应该为27.3亿元,那么实际情况又如何呢?从其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反映石头科技当年采购现金流出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为27.99亿元,此外,当年该公司的预付款项还有1314.52万元的减少,算上这一因素的影响,则其实际的采购现金支出与经营性负债比其含税采购总额要多出近8300万元。那么,这多出的数千万元的采购支出又是怎么回事呢?此外,经记者核算,该公司2017年其现金支出和经营性负债相比含税采购总额同样多出了1100多万元。

如果说其披露的现金流及经营性负债数据真实的话,那么其采购数据就存在隐瞒的嫌疑。而在上文中我们也已经分析过,即使按照其目前披露的采购数据来看,该公司也存在虚减成本的嫌疑,如果其存在隐瞒采购数据的话,那么其虚减成本的规模将更大,若果真如此的话,则其2018年的漂亮的利润就很可能存在大幅“整容”嫌疑了。

对于上述媒体报道,石头科技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公司2019年1-6月份、2018年度、2017年度及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6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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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谷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