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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牌与反制不能逾越市场规则

来源:华南商业网    发布时间:2016-09-29 09:44   阅读量:6510   

从万科A到廊坊发展,再到伊利股份,2016年以来,在实体经济不振和资产荒的大背景下,险资举牌上市公司此起彼伏,激发很多争议。笔者以为,不管是险资举牌,还是上市公司采用的反制办法,都应当在市场规则内进行,市场经济讲的是法治和规则,只如果在规则内进行,都不应当遭到轻视和非市场因素搅扰。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共有近百家险企持有A股612家上市公司。在经历了万科股权大战以后,不管是上市公司、行业协会还是监管部门,都对险资举牌非分特殊敏感,关于“野生番”的声响不绝于耳。一些股权较为疏散的上市公司更是企图通过修正公司章程的方法来预防此类事件的产生。在此起彼伏的险资举牌中,有关保险资金也许利用被举牌方作为平台进行资本运作,偏离主业,进而对行业形成冲击的忧愁谈吐不绝于耳。

笔者以为,一方面,资本最重要的特征是具有发现被低估价值的敏感性。从近期被保险资金举牌的上市公司情形来看,大多属于股权疏散、估值较低、现金流较好的公司。这些公司被举牌,表现了市场资金对其估值推断,也是资本市场发现价钱、优化资源配置基本功能之一。这类险资举牌,有助于改良市场的投资理念,增加市场长久资金与机构投资者的力气,引导价值投资。所以,只需在信息披露、资金起源上不存在问题,关于此类险资举牌不应当过于忧愁。

另外一方面,关于被举牌的企业来讲,担心外来资本的“入侵”摇动上市公司本来的管理构造情有可原,采用抵抗办法也无可厚非。然而应当熟悉到,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的管理层,说到底只是饰演经理人的角色,企业过往的发展经历,也许要部分归功于原本的经营团队,但说到底,作为大众公司,上市公司的一切权不属于管理层,也不属于某一个股东,而应当属于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东,上市公司的决策权最后还是要靠资原来讲话,谁占领的股份多,谁就具有发言权,这是基起源基础则。在遭受被举牌的情形下,上市公司的原有股东、管理层能够通过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增持股权等一系列方法稳固关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但这些举动都应当在法律和规则许可的框架内,而且在信息披露上做到阳光化。

说到底,举牌本是一种市场举动。在法无制止便可为的原则下,不管是险资举牌上市公司还是企业推出各类反收购、反举牌筹划,都是市场主体的自觉举动,不应当遭到非市场的、行政力气的干预。关于监管部门而言,工作重点应当放在举牌举动或许反制办法自己是不是相符法律和规则上,放在各市场主体是不是做到了充足的信息披露上,放在投资者的好处是不是获得了充足保证上。

险资举牌上市公司的海潮和由此激发的争议和议论,是完善A股市场公司管理构造、企业产权制度和投资者投资理念的一次重要契机。险资举牌以后,不管其是不是对企业制度进行调整,资本方和企业的创始人及管理层应当有一个共鸣,那就是寻求企业的价值持续增长,完成全部股东好处的最大化。在这样一个共鸣下,保险资金、企业原有股东及管理层的举动,只如果在市场许可的规则内进行,并做到阳光化和公布化,都应当视为市场的提高。(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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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