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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年底前施行保证金制治理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拖欠

来源:华南商业网    发布时间:2016-10-29 16:58   阅读量:13424   

原题目:我省公布关于整体管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看法年末前工程建设实施工资保证金制

10月28日省政府网站挂出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体管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看法》(下称《看法》)称,全省工程建设领域2016年末前树立并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2017年末前完成工程建设劳务用工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工程建设先签合同后上岗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5年全国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2014年增加277元。《看法》称,为整体管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本看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体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看法》提出实施。而国务院的看法显示,部分行业特殊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记者梳理发现,工程建设领域也是《看法》实施的重点。

《看法》显示,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签榜书面劳动合同、树立职工名册并解决工作登记立案手续,特殊是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先签署劳动合同后上岗作业的管理制度,实行简略单纯劳动合同文本,明确商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待遇和支付方法等内容并严厉实施。

另外,建筑劳务用工实施实名制管理,树立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并慢慢完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数据共享,2017年末前整体完成工程建设劳务用工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新项目异地人员工资专账管理

在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管理与支付方面,《看法》做了多方面规定。

首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整体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确保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实施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其次,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还没有树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应在2016年末前树立并实施。同时树立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缴存方法,对在省内注册且三年内未产生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施工企业可实施减免办法,对产生工资拖欠的施工企业要恰当提升缴存比例。

最后,树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按期向社会公布欠薪等重大劳动保证犯法举动信息;树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企业失约举动工作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约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招标、生产允许、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约企业“一处犯法、处处受限”。

犯法发包致拖欠工资担直接了债义务

《看法》请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签署的工程合同,应具有优先保证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条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将工程项目犯法发包、转包或分包给不具有效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致使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依法承当直接了债义务。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依照施工进度和合同商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异地务工人员工资。

《看法》显示,市、县和镇政府对当地区保证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身调和剂决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问题。在异地务工人员欠薪争议处置方面,2017年末整体建成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平台。(见习记者/田迪迪 记者/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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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元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