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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员办做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核查工作

来源:华南商业网    发布时间:2017-05-16 12:00   阅读量:8723   

2017年,财政部重新制定印发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申报和审核等工作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核查工作中,山东专员办重点关注“资金”和“项目”两个点,做实核查工作。

一是把握“资金”切入点,关注财政资金拨付及时性和使用正确性。

资金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血液”,是否按规定时间及时拨付和按规定用途正确使用,是发挥好该项惠民政策的前提。核查工作中,山东专员办把准资金拨付、使用的“主动脉”,重点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平台公司、街道办事处、村级居委会等单位是否及时拨付资金;各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用途正确使用专项资金。依据核查情况,比对省级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核定专项资金收、支、余等申报资料的准确性。

二是把握“项目”切入点,关注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性和发放合规性。

项目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骨骼”,其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管理和按规定条件确定享受对象,是运用好该项惠民政策的关键。核查工作中,山东专员办厘清项目管理、补贴发放的“架构”,重点关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平台公司、项目相关部门等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入住等相关手续;项目是否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现象;实物安置项目是否于当年开工建设,货币化安置套数是否按照规定口径统计;相关部门是否按照规定的补贴发放和分配入住的条件进行审核把关。依据核查情况,比对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和实施情况、公租房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核定项目实施等申报资料的合规性。(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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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