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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平台拒还商家保证金不给试客钱先后被告

来源:华南商业网    发布时间:2016-07-28 17:01   阅读量:14813   

7月28讯:刷单平台拒还商家保证金不给试客钱先后被告

网购可别一味惠顾好评多、销量高的店铺,这些成绩也许是靠“刷单”平台刷出来的。记者昨日得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前后审理了两起“刷单”纠纷案件,关于“刷单”平台、商家、“试客”三者的好处链也由此浮出水面。

广州一家“刷单”平台先收取商家保障金,再寻觅“试客”为商家刷好评。过后,该“刷单”平台却拒绝清偿商家保障金,也不支付“试客”的购物款与佣金,结果前后被商家、“试客”告上法庭。

文/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通讯员刘起

2014年,广东春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祥公司”)开设试用联盟网站,该网站本质是“刷单”平台。

2014年年末,商家赵某注册成为试用联盟网站的会员。据赵某诉称,她依据试用联盟网站合同,在网站上公布免费试用活动并交纳保障金。以后,春祥公司很快以收取平台服务费用为由,要求赵某多公布活动,多交纳保障金,导致她10907元的活动保障金被冻结,一直没办法提现。

相似的遭受也产生在“试客”刘某身上。据刘某诉称,2014年1月7日~18日,她在试用联盟网站领取商家公布的试用任务52笔,领取任务后,在商家指定的淘宝店铺购置任务商品并支付货款。刘某称其前后支付货款金额为5267.97元(依据刘某提交的订单截图显示其合计支付货款金额为5269.77元)。不虞,试用联盟网站却违背网站许诺及合同,拒还刘某支付的试用本金和佣金红包合计5552.22元。

经屡次索要本金和佣金无果,赵某、刘某无奈之下前后将春祥公司告上法院。至调查时,春祥公司创办的试用联盟网站已停止运营,没办法登录。

核心:“刷单”合同是不是有用

据了解,案件争议的核心在于商家、“试客”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不是有用。

经方法官分析,从合同角度看,“试客”、试用联盟网站、商家之间为了“刷单”而成立的合同关系,其举动极大影响了网络购物的诚信系统,损害了社会公共好处,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试客”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商家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的合同关系应为无效。

从商家角度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赵某在试用联盟平台上公布任务,通过“试客”的刷单举动提升自己的信用,这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对其他消费者组成了讹诈,还与其他商家之间组成了不正当竞争关系。

从“试客”角度看,刘某明知商家在其网站平台公布试用任务是为了寻觅“试客”“刷单”提升信用,但其仍在收取必定费用后为商家提供方便,通过在该平台领取任务,从而与商家达成虚拟交易,赚取佣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刘某的举动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官以为,“刷单”举动极大影响了网络购物的诚信系统,损害社会公共好处。“试客”与“刷单”平台之间、商家与“刷单”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应为无效。

判决:“刷单”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后以为,本案中“试客”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的合同关系、商家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的合同关系均为无效。因该合同获得的财产,应该予以返还。

为此,春祥公司应返还赵某经法院确认的9460元,超过部分款项因无证据证明,法院不予赞同。而刘某支付的5269.77元货款是向淘宝商家支付而并不是向春祥公司支付,为此,刘某要求春祥公司返还5267.97元货款并支付佣金并没有法律依据,判决采纳刘某的诉讼要求。可是,刘某可依据其与商家之间的生意关系,与商家协商退回货款,或另寻法律途径予以处理。

“刷单”流程

1

商家向春祥公司交纳保障金,数额应为“商品单价×商品数目+红包×商品数目”。

2

商家在春祥公司开设的试用联盟网站上公布免费试用活动。网站审核后,公布商品试用任务。

3

试用联盟网站寻觅“试客”为商家刷好评,“试客”依据网站链接或指定搜索方法进入商家网店购置指定商品并付款,商家发货。

4

“试客”收货后须进行5分好评并作出试用报告,该试用报告经网站及商家审核后,网站在商家已交纳的任务保障金中提取相应货款及佣金红包返还至“试客”的网站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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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暮雪